人。
包间隔音很好,我趴在门缝处也听不到里面的声音。
“我刚才看见厉首了!”
有人从包间门口经过,小声地打着电话,“他又进了104包间,今天有句章的班儿,这都第七天了,我估摸着得还有一会儿呢。”
“行了,你准备着快来吧,陪厉首喝喝酒少不了你的好处。”
那人打着电话走远。
而我居然快速总结出一个结论:厉首是常客,他和句章很熟。
我以前很喜欢句章,他是店里最好看的牛郎,他很照顾我,还教我怎么去改名字。
而从酒吧辞职后我就很少再遇到他,他说我们的缘分未尽,总有相遇的一天。
神神叨叨的。
原来这就是缘分。
包间门口总有人经过,我抱着双腿蹲坐在门口,怕腿伸着绊倒别人。
但我是鬼,碰不到也不应该碰到活人的。
厉首是活人。
5想明白后我起身往酒吧外走,趴在扶手边又忽然想,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是会摔成一张肉饼还是稳稳落地。
但我还是老老实实地上了自动扶梯,我骨子里是安分守己的,和厉首谈恋爱是我做的最离经叛道的事了。
为了避免被人撞见扶梯自行运转白日见鬼的画面,我选在了有人下楼的时候跟上去。
七层楼,我用了十二分钟才下来,又花了三分钟才走到门口。
一步三回头,都没看到厉首。
我第一次发现我真的很爱哭,在想到厉首可能会和别人在一起之后我又哭了起来。
但有人陪着厉首,知道他不会寻死后我又有些开心。
这种情绪太复杂了,也许厉首才能很好地分析出它们产生的原因,给我提出解决办法。
我总是依赖着他。
不知道去哪里投胎,不知道要飘荡多久,更不知道厉首有没有在和句章接吻。
我变成了一个缩在商场门旁边的爱哭鬼。
眼泪和鼻涕被周身的火焰燃尽,我还是下意识地找东西擦鼻涕,一动才发现手里多了个软乎乎的东西。
是毛绒玩偶,和厉首抓到的其中一个很像。
然后,另一只在我怀里慢慢成型,一个接一个,塞了我满怀。
四个,都是厉首抓到的,都给了我。
第一次做鬼,没经验,但是,谁家好人会给鬼烧娃娃啊!
我一时哭不出来,也笑不起来,傻不愣登地盯着娃娃看。
直到,有人叫我的名字。
6那声音像是从天上...
小说《快来吧陪厉首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